

新中国建立初期,为有重点地发展国家经济,在人民公社和国有企业稳定之后,国家开始严格控制人口的迁移,城乡二元化结构逐步形成并凝固。

新中国建立后大规模的工业建设使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增长,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。1953年中国城镇人口从1949年的5765万人增加到7725万人,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从10.6%上升到13.3%。

1958年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户籍管理法规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,《条例》的实行,标志着中国户籍登记管理法制化、制度化的开始,并开启以户口管理控制人口迁移的先河,到1963年,全国共精减城镇人口2600万。
在随后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中,全体公民被人为地划分为不可逾越的“农业户口”和“非农业人口”,城乡壁垒日益森严,耸立在城乡之间的“户籍墙”坚不可摧,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形成和凝固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