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5年,世界第四次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,大会期间举办了“非政府组织论坛”,由此拉开了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繁衍生息的序幕。第二年4月份,北京市成立了国内最早的关注打工群体的非政府组织“打工妹之家”,1998年8月由打工者自己成立了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”,一度被舆论视为“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符号——劳工自救的开始”。
全国劳工NGO组织的数量估计在30-50个左右,虽然发展的层次仍较低,但这些组织面向广大外来工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宣传、职业健康宣传、文化教育培训等服务,有效地化解了劳资冲突,为劳工伸张正义,对社会稳定、和谐地发展起到了重要的“催化剂”作用。
劳工NGO组织发起人大多数来自一线工厂。他们学习能力强,而且出外打工多年,相当一部分劳工机构的发起人或工作人员本身就是工伤患者,与资方和政府的长期交往增长了他们对劳工保护事业理念的认同。
劳工NGO的主要工作内容:法律宣传与咨询、权益维护、文化教育、组织文娱活动。
NGO组织由于代表着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,他们在日常工作中,能够深入基层,了解社会个阶层的不同需求,组织不同的专家和专业人员,对如何满足基层的需求,寻求解决方案。因此,他们可以从社会的不同角度向各级政府提供咨询,建议和信息。